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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剧美中国”优秀剧本征集推荐活动的通知

省内有关制作机构、各级作协会员、广大编剧及创作者: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落实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国作家协会关于“剧美中国”精品创作计划工作部署,推动影视和文学双向赋能,充分发挥剧本“一剧之本”重要功能,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黑龙江省广播电视局、黑龙江省作家协会联合开展“剧美中国”优秀剧本征集推荐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旨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重点围绕“剧美中国”精品创作计划五大方向,面向全省广大创作者和机构开展剧本征集,择优推荐参加全国评审。    

聚焦传统文化方向,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定文化自信,赓续中华文脉。

聚焦革命军事方向,传承光荣传统,弘扬革命文化,赓续红色血脉,汲取信仰力量,砥砺民族精神,把革命先辈开创的伟大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聚焦法治安全方向,刻画政法国安战线恪尽职守、无私奉献的感人事迹,艺术化诠释法治精神,影像化展示中国式现代化法治建设历程。

聚焦人间烟火方向,让人民做主角,用心用情体会人民的冷暖幸福,表现人民的喜怒哀乐,讴歌人民的拼搏奋斗,滋养人民的精神生活。

聚焦改革创新方向,展现“国之大者”,弘扬时代精神,书写党和国家的伟大实践,反映时代之变、彰显中国之进、回应人民之呼,亦发力科普科幻、憧憬未来之势。  

二、时间安排

1. 省内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11月10日

2. 省内初评时间:2026年11月15日至12月15日

3. 省级推荐报送时间:2026年12月30日前

4. 全国评审时间:2027年1月至3月

三、征集要求

1. 参评作品须围绕传统文化、革命军事、法治安全、人间烟火、改革创新五大方向;征集剧本类型包括常规剧集和中剧、短剧集、网络故事片。

2. 参评作品应为尚未进入电视剧(网络剧)备案公示阶段的剧本;参评人或机构须拥有参评剧本的完整著作权;改编作品须出具该作品著作权所有者授权改编的有效文字材料。参评剧本凡被认定属于抄袭、剽窃的,将取消参评资格。

3. 如作品主要人物和情节创作过程中,使用人工智能生成技术,须进行特别标注和说明。

四、申报材料要求

1. 2026年度“剧美中国”优秀剧本征集推荐活动申请表。完整填写申请表并签字或盖章,扫描版PDF命名为“《剧名》-申请表-机构或个人名称-主题方向-剧本类型”。

2. 完整剧本。剧本由Word生成的PDF,文件命名为“《剧名》-剧本-机构或个人名称-主题方向-剧本类型”。剧本封面标明剧名、申报机构或个人名称、主题方向、剧本类型等;内文标明目录、页码,标题加粗,正文字体统一为“三号仿宋”,行距固定值30磅,每集或每部分开篇均另起一页。

3. 版权证明。改编作品须出具该作品著作权所有者授权改编的有效文字材料。

五、征集及评审安排

1. 征集。省广播电视局负责征集省内有关制作机构、广大编剧及创作者的剧本,报送邮箱:hljdsjgl@163.com;省作家协会负责征集各级作协会员的剧本,报送邮箱:hljzj9910@163.com。

2. 省级汇总初评。省广播电视局、省作家协会对征集的剧本进行汇总、审核,结合作品质量,确定省级推荐名单,统一报送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国作家协会参加全国复评。

3. 全国评审及结果发布。全国复评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电视剧司、中国作协社会联络部指导有关单位组织开展,评审结果将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网、中国作家网等平台公开发布。入围的优秀作品,由国家活动组织方负责对接影视资源,推进优秀剧本影视转化。

六、其他事项

1. 本次活动不以任何方式向参评机构和个人收取费用。

2. 联系方式:

(1)黑龙江省广播电视局联系人及电话:

常规剧集:曲明珠  0451-82893692

中剧、短剧集、网络故事片:李垚  0451-88622752

(2)黑龙江省作家协会联系人及电话:

关璐  0451-53969910

3. 2026年度“剧美中国”优秀剧本征集推荐活动申请表可在黑龙江省广播电视局官网、黑龙江作家网下载。

     

附件:1. 2026年度“剧美中国”优秀剧本征集推荐活动申请表 附件链接

2. 常规剧集和中剧、短剧集、网络故事片类型划分说明 附件链接

 

黑龙江省广播电视局  黑龙江省作家协会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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