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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作协关于申报2021年度“中国少数民族文学之星”丛书项目的通知

各团体会员:

中国作家协会2021年度“中国少数民族文学之星”丛书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中国作家协会关于2021年度“中国少数民族文学之星”丛书项目申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申报作品必须经由各团体会员推荐并加盖公章,在省直单位工作的省作协会员可以直接向省作协申报。

2.哈尔滨市作家协会最多推荐2部作品(请注明推荐顺序),其他团体会员最多推荐1部作品。

3.请仔细阅读中国作协通知(特别是第三、四、五、六、七等项内容),按要求认真如实填写申报表。

4.推荐单位需就申报作品“在报刊正式发表过的须占全部书稿篇幅三分之一以上(长篇文学作品或整部理论著作除外)”和“个人作品集中,近五年创作的作品应不少于三分之一”等情况提供证明材料。

5.请务于2021年2月28日前将推荐表、完整的作品文本、情况证明(需有作者手写签名及推荐单位盖章)及作者二代身份证(双面)复印件寄至省作协创研室,以上所有材料(作品文本除外)电子版发至省作协创研室邮箱(heichuangyanshi@163.com)。

邮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湘江路77号省作家协会创研室 

邮编:150090        

联系人:詹丽辉   黄欢   

电话:0451—53969905

附件:1.《中国作家协会关于2021年度“中国少数民族文学之星”丛书项目申报的通知》附件链接

    2.中国作家协会2021年度“中国少数民族文学之星”丛书项目申报表附件链接

 

 

 

 

 

 

黑龙江省作家协会

  2021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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