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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作家协会关于征集第十五届“五个一工程”参评作品的通知
各团体会员:
中宣部第十五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作品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认真做好组织及推荐工作。
1、作品体裁:文学类图书包括长篇小说、报告文学和纪实文学。
2、评选范围:2017年6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首次出版的作品。参评的作品,须具有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出版时间以版权页标明的第一次出版时间为准。
3、参评作品必须是在我省出版社出版,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原创作品,发行量不少于3万册(套)。推荐作品要确保质量,符合申报“五个一工程”的要求,能够代表我省文学艺术创作的最高成就,精选精报,宁缺毋滥。申报作品应无版权和授权争议,根据真实人物及其事迹创作的作品须提供书面授权。
4、推荐时须提供《综合报告》(见宣传部通知附件2)及《“五个一工程”图书推荐表》各20份,参评作品须提交8本(套)。(推荐材料及作品不予退还)
5、推荐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分别装订,推荐表复印有效。所有推荐文本材料的电子版要统一存入一个U盘,可与提交作品的U盘混用,但要标注清楚。
6、申报作品必须经由各团体会员推荐并在推荐表上加盖公章,每个团体会员只能推荐一部作品。
7、申报材料请于2019年4月30日前寄送到省作协创研室。
材料请寄:哈尔滨市南岗区湘江路77号
省作家协会创研室
邮编:150090 电话:0451——53969905
联系人:詹丽辉
附:《关于开展中宣部第十五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附件链接
黑龙江省作家协会
二0一九年四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