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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作协关于征集2019年度中国作协 重点作品扶持的通知
各团体会员:
2019年度中国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征集工作已经开始,请各团体会员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组织及推荐工作。
一、申报条件
1.凡符合《中国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工作条例》(2019年2月18日修订)所列条件,无论作者是否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均可申报。
2.曾获重点作品扶持的选题,如尚未发表或出版,其作者不能申报本年度选题。征集截止日前已出版的作品,不能申报本年度选题。申报者不能同时申报本年度中国作家协会其他扶持项目。申报者和申报选题的具体条件可登陆中国作家网查询《2019年度中国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征集通知》及《中国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工作条例》。
3.个人申报的创作选题须为长篇作品,不接受个人作品合集申报。
4.2019年重点作品扶持工作设立以下专项:
(1)“讴歌新时代、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主题专项
反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年来取得的伟大成就和发生的深刻变革,围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着力表现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开启新征程、迈向美好生活的伟大成就,着力表现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壮阔历程,反映社会发展新成就、全面深化改革新征程、城乡建设新变化、决胜全面小康新故事、人民群众新风貌、塑造担当中华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此专项鼓励现实题材的创作,鼓励艺术手法和风格的多样性,力求思想精深、艺术精湛。
(2)青年创作与评论专项
支持青年作家、评论家的创作与评论选题及相关写作或出版计划。
5.作者可依据上述专项申报,也可另行提出选题。
6.申报者须认真填写申报表格,说明创作计划,提供构思大纲和作品部分文本。
二、申报要求
申报选题必须经由各团体会员推荐并加盖公章,在省直单位工作的省作协会员可以直接向省作协申报,省直机关作家协会所属会员由省直机关作家协会推荐。哈尔滨市作家协会最多可推荐两部选题,其他各团体会员均只能推荐一部选题。
三、申报时间
2019年度中国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工作,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3月15日接受申报。申报材料纸质版请于2019年3月15日前报到省作协创研室,同时将电子版发至创研室邮箱(heichuangyanshi@163.com)。
邮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湘江路77号省作家协会创研室。
邮编:150090
联系人:詹丽辉
电话:0451——53969905
附:中国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申报表附件链接
黑龙江省作家协会
2019年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