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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红文学院2015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萧红文学院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萧红文学院原名黑龙江省文学院,1992年经省编委批准成立。隶属于黑龙江省作家协会,是正处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是我省专门从事文学创作、研究和人才培训及开展国内外文学交流的专业部门,是黑龙江省贯彻实施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主要实施部门。

2.负责管理全省专业作家和分布在全省各地市的数十名合同制驻地作家(驻地作家按合同与文学院签约)

(1)对广大作家进行联络、协调和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为作家从事创作、评论和其他文学活动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服务。

(2)组织作家举办高层次、高质量的文学研讨交流活动,为作家们搭建高水准的对话和交流平台,促进作家之间的思想碰撞,不断提高作品的思想水平和艺术水平,多出优秀作品,把最好的精神食粮奉献给人民。

(3)鼓励和帮助作家深入生活,深入群众,以积极的姿态、热情投身到“火热时代、大美龙江”的建设之中,汲取营养,努力创作出反映社会主义时代精神和人民群众建设新生活的优秀文学作品。

3.积极发现和培养文学新人,培养文学创作拔尖人才,努力发展和壮大本省文学队伍。

(二)机构设置情况

萧红文学院下设创作部、培训部、办公室三个职能部门。

二、萧红文学院2015年度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公共预算收支总表的说明

文学院2015年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176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文学院2015年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176万元,全部为教育支出。比上年预算增加26.46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及项目活动支出经费增加。

(二)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的说明

教育支出176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77.52万元,比上年增加16.21万元,主要由于比上年增加了工资支出;

2.按定额管理的商品和服务支出10.48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7.30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4.项目支出24.14万元,比上年增加1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文学院的项目活动经费。

(三)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文学院2015年部门预算中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四)关于“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表的说明

文学院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1.65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基本与上年一致,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及公务接待费均为0万元。

三、名词解释

根据《201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手册》,对萧红文学院2015年部门预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反映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三)其他进修及培训:反映其他用于进修及培训方面的支出。

(四)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包括:工资及奖金支出、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五)按定额管理的商品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取暖费、维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退休费支出、抚恤金支出、生活补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提租补贴支出和其他补助支出。

(五)项目支出:围绕本年度工作目标及任务,按照轻重缓急,统筹兼顾的原则测算填报。

 

关于“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表的补充说明

文学院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1.65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上

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安排一致,因公出国(境)经费及公务接待费均为0万元。2015年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比上年减少0.11万元,全部为公务接待费,减少的原因是2015年部门预算不再按定额核定每单位公务接待费数额,单位根据各自实际情况申报公务接待费预算我单位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2015年部门预算没有申报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费为0万元。

 

 附件链接  部门预算信息2015公开报表(萧红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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