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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大美龙江 爱我家乡”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省作协各团体会员: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省作协现面向全省开展“大美龙江 爱我家乡”主题征文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请做好组织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组织动员全省广大作家和文学爱好者,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理念,深入实践,深入生活,创作书写时代、书写人民的文学作品,以文化人,振奋精神,为推进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营造团结奋进、开创新局的浓厚文化氛围。
二、征文要求
1.内容:征文作品应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黑龙江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建设“六个龙江”、实现“八个振兴”,描绘展现新时代龙江振兴发展新成就、壮美河山新面貌、奋发进取新精神,弘扬传承龙江红色历史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作品讴歌党的领导,讴歌人民创造,讴歌时代精神,展望光明前景,激发前进力量。要体现龙江特色,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
2.体裁:短篇小说、报告文学、散文、诗歌。
3.篇幅:短篇小说在2万字以内,报告文学在5千字以内,散文在3千字以内,诗歌不超过30行。
4.征文作品须是作者本人独立创作的未公开发表和出版的原创作品,严禁弄虚作假,严禁抄袭他人作品。
5.每名作者所有体裁仅限投稿1篇且须填写《“大美龙江 爱我家乡”主题征文作品登记表》。征文可以由省作协团体会员统一报送,也可由作者自行报送,不能重复投稿。省作协团体会员统一报送的征文,请填写《“大美龙江 爱我家乡”主题征文作品信息表》并加盖公章。
6.征稿时间自2023年2月1日起至2023年4月30日止。征文作品需同时报送纸质稿和电子稿。征文作品纸质稿一式3份,纸质版《“大美龙江 爱我家乡”主题征文作品登记表》1份且手写签名,电子稿请发至hcyszw@126.com。电子邮件主题格式为:作品名+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同时在作品中注明体裁、字数及详细通信地址、联系电话、投稿邮箱。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7.征文作品一旦入选获奖名单,则默认为作者授权主办方可以使用作者名对作品进行宣传推广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媒体刊播、现场展示、网络推广等。
8.不符合通知要求的稿件不进入评选阶段,不另行通知作者本人。
三、奖励办法
征文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团体会员最佳组织奖。团体会员最佳组织奖以省作协团体会员统一报送的征文数量较多、稿件质量较高、组织工作细致为评选条件。
四、作品宣推
征文作品由省作协组织在相关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及新媒体择优刊播宣推。
五、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湘江路77号省作协创研室。
邮编:150090
联系人:詹丽辉 黄欢
电话:0451-53969905
附:
1.《“大美龙江 爱我家乡”主题征文作品登记表》附件链接
2.《“大美龙江 爱我家乡”主题征文作品信息表》附件链接
黑龙江省作家协会
2023年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