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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文学作品著作权登记的通知

省作协会员:

为保护作家的著作权,推动优秀文学作品的创作和传播,根据黑龙江省版权局关于作品著作权登记工作协调会议的精神,本着自愿原则,面向全省作家的作品进行著作权登记,登记内容须为已完结的原创文学作品。报名截止日期825日。

办理著作权登记需要的材料:

1.作者身份证原件照片和复印件

2.作品(10页纸以上要以光盘形式提供)

3.登记表(一式两份)

4.申请书(一份)

5.权利保证书(一份)

6.授权委托书(一份)

以上材料除作者身份证原件照片需传邮箱(hljszxqdh@163.com)外,其余材料均为纸质版。

如一人申请多件作品,材料1-5须按每件作品分别整理成套,授权委托书可只提供一份。

材料中凡涉签章位置必须手写。

补充说明事项:

1.一次性办理,无后续收费;

2.光盘内容尽量提供word格式,扫描件要求清晰可读;

3.已出版作品(杂志发表视同已出版)暂时无需登记;

4.已签约的网络作品应谨慎登记,因权利已转让容易引起后续纠纷,需要登记的务必弄清已转让的和保留的权利,并提供签约合同作为补充材料。

联系人:关    联系电话:0451-53969910

邮寄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湘江路77号黑龙江省作家协会组联处

  箱:hljszxqdh@163.com

附  件:1.登记表附件链接

      2.申请书附件链接

      3.权利保证书附件链接

      4.授权委托书附件链接

 

 

 

 

黑龙江省作家协会

202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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