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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作协关于征集2016年度中国作家协会少数民族文学重点作品创作扶持专项选题的通知

 

各市(地)、产业作协:

2016年度征集中国作家协会少数民族文学重点作品创作扶持专项选题的工作已经开始,请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组织及推荐工作。

申报作品必须经由所属市(地)、产业作协推荐,省作协不接受个人申报。各市(地)、产业作协报送的少数民族文学重点扶持作品不得超过1部。申报表请于2016年3月15日前报到省作协创研室。

申报者和申报作品的具体条件请详细阅读中国作协下发的《关于征集2016年度中国作家协会少数民族文学重点作品创作扶持专项选题的通知》(附后),也可登陆中国作家网查询。申报表请登陆中国作家网(http://www.chinawriter.com.cn)下载。

申报表请寄:哈尔滨市南岗区湘江路77号  省作家协会创研室

邮编:150090      电话:0451—53969905 

传真:0451—82300456

黑龙江省作家协会

二0一六年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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