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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作协关于征集第十一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参评作品的通知

各市(地)、产业作协:

中国作家协会第十一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评选征集工作已经开始,请按照要求认真做好作品的推荐上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中国作协下发的《第十一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评选征集公告》及参评推荐表,均已在中国作家网(http://www.chinawriter.com.cn)上发布,请自行阅读并下载,按要求认真填写表格、准备相关材料。

2.参评作品须具有中国版本图书馆CIP数据核字的数据(请自行在中国新闻出版信息网上查询)。出版时间以版权页注明的第一次出版时间为准。

3.结集作品中,出版年月前四年内创作的作品须占总字数的三分之一以上,若书中未予标识,则须由作者提供相应的详细书面说明(每篇作品的创作时间)并由市(地)、产业作协出具证明。

4.各市(地)、产业作协请先将参评作品推荐表的电子文本及作者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于4月15日前发到省作协创研室邮箱(heichuangyanshi@163.com),待省作协确定上报作品后,再通知各市(地)、产业作协,由作者自行将上报作品样书寄至中国作家协会。

5.参评推荐表中的“推荐单位”一栏请填“黑龙江省作家协会”。

通信地址:哈尔滨市湘江路77号省作协创研室

邮编:150090      联系电话:0451-53969905

联系人:许晓春  詹丽辉

 
  黑龙江省作家协会
 二0一六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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