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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作协关于征集2014年度中国作协重点扶持作品和少数民族文学重点扶持作品的通知

各市(地)、产业作协:

2014年度征集中国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选题和少数民族文学重点作品扶持选题的工作已经开始,请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组织及推荐工作。

申报作品必须经由所属市(地)、产业作协推荐,省作协不接受个人申报。各市(地)、产业作协报送的重点扶持作品不得超过3部,少数民族文学重点扶持作品不得超过2部,并分别以表格形式注明推荐顺序。各单位推荐表及推荐作品申报表于2014年4月30日前报到省作协创研室。

申报者和申报作品的具体条件请详细阅读2014年1月10日《文艺报》刊登的《关于征集2014年度中国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选题的通知》和《关于征集2014年度中国作家协会少数民族文学重点作品扶持选题的通知》,也可登陆中国作家网查询。申报表请登陆中国作家网(http://www.chinawriter.com.cn)下载。

申报表请寄:哈尔滨市南岗区湘江路77号 省作家协会创研室

邮编:150090     
    电话:0451——53969905 
    传真:0451——82300456

黑龙江省作家协会
二0一四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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